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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外新闻


关于选聘艺术学院院长助理和办公室主任的公告(第三号)



来源:院党委组织部 作者:编辑:时间:2005-04-06

一、考察对象
  根据推荐结果,经研究,确定洪复旦、林刚两位同志为艺术学院院长助理考察对象;确定王丹琴同志为艺术学院办公室主任(或副主任)考察对象。
二、考察有关事项
 1、考察内容: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表现(含八小时以外的情况)。
 2、考察方法: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要求,主要通过个别谈话、发放征求意见表、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。
 3、考察时间:2005年4月6—8日。
 4、考察组成员及联系电话:
 考察组成员:章建生  周彩英 
 联系电话:88213010
  全院教职工对考察对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可与考察组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