必赢优惠y272net

浙外新闻


2004年中层干部换届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



来源: 作者:编辑:时间:2004-11-24

  根据中央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,结合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,在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实行竞争上岗,具体办法如下:

一、工作原则
  (一)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
  (二)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
  (三)群众公认
  (四)服从调配

二、竞岗岗位
  全校中层岗位,除选任制岗位及特殊岗位外,原则上全部列为竞岗岗位。
  竞岗过程中,发生某一岗位符合条件的竞岗人数少于2人(含2人)情况时,该岗位不再列入竞岗岗位。

三、资格条件
  凡在校职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参加竞争上岗:
  (一)基本条件
  1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,经得起各种考验;
  2.献身学校建设发展事业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实绩;
  3.在实际工作中,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的思想;
  4.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、政治责任感和胜任中层岗位工作的能力与知识;
  5.树立正确的权力观,得到群众的拥护,廉洁自律;
  6.作风民主,善于团结同志。
  (二)资格条件
  1.五年以上工龄;
  2.提拔任职的,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;
  3.由中层副职提任正职的,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,由科级正职提任中层副职的,应当在科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;
  4.从教师或专业技术岗位直接提任中层副职的,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职称和一定岗位的管理经验,不受任职经历和年限限制;
  5.新提任的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;
  6.身体健康;
  7.年龄:男56周岁及以下(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),女51周岁及以下(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);超过上述年龄要求的现任中层正职,因工作特殊需要可以干满三年或选任制干部可以干满现任的,可以留任。
  8.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等次;
  9.具备竞争岗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(另行公布)。
  (三)为鼓励竞争,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,对组织推荐和群众公认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工,虽不符合任职资历和年限条件,但组织审核同意,可以参加竞争上岗。
  (四)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,应适当交流,选择新岗位竞争上岗。

四、竞岗程序及时间安排
  (一)公布岗位(11月24日)
  通过公告向全校教职工公布竞争上岗的具体岗位、岗位任职条件、工作程序和全校各部门、各学院以及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能或工作任务。
  (二)报名(11月24—28日)
  采用个人自荐、群众推荐、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办法,其中组织推荐为党委与党总支两级组织推荐。现任中层干部填写个人意愿表进行任职自荐;非中层干部进行自荐的,到党委组织部领取自荐表。群众推荐按照《浙江教育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在下列范围中进行:学校领导、中层干部、处级干事、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工、党总支委员、学校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及各代表团正副团长、学校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无党派知名人士。
  竞争上岗每人原则上限报两个岗位,群众推荐、组织推荐汇总后报名数超过两个岗位的,在面试前经由本人确定,至多参加两个岗位的竞争,参加一个岗位的面试。面试成绩两个岗位通用。
  (三)资格审查(11月29日-12月3日)
  由党委组织部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。
  群众推荐、组织推荐竞岗的,在征得本人同意后,推荐有效。
  每个岗位应有至少3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竞争。
  (四)公布竞岗名单(12月6日)
 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公布竞岗岗位、各岗位竞岗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。
  (五)面试(12月8—10日)
  1、组织面试评议小组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志进行面试。面试评议小组学院组:由吴聚芳、徐颂列、骆伯巍、何钧、吴肖东、沈钢、卢真金等7人组成,吴聚芳为组长;机关与直属单位组由王建华、程胜松、戚生建、赵庆荣、邵宝华、邱卫东、王学杰等7人组成,王建华为组长。同时组织旁听组,参加面试旁听。
  2、面试内容为:对竞争岗位的认识、本人竞争这个岗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、上岗后做好工作的设想;情景题;评议组随机提问。面试时间为15—20分钟。
  3、面试采用打分法。由每位评委给竞岗者按测评项目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,各项目的平均分加权后相加之和即为面试者成绩。评分时不当场亮分。
  (六)述职(12月1-3日)
  中层干部在年度考核范围内(学院和直属单位领导在所在学院或直属单位全体教职工中,机关部门领导在党支部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中)进行口头述职并于11月30日报送书面述职报告;同时中层一把手(含主持工作的副职)还需在学校领导、中层干部、处级干事、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工、党总支委员、学校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及各代表团正副团长、学校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无党派知名人士范围内进行书面述职。新提任和调入中层干部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,不参加述职。
  参加竞争上岗的非现任中层干部不要求述职。
  (七)民主评议与测评(12月1-3日)
对参加面试的竞岗者进行民主评议与测评,听取群众意见。中层干部以换届测评为依据,其他人员在原部门进行德、能、勤、绩及能否胜任竞争岗位工作的民主测评。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,具体方法如下:总分=【“优”票数×2+“良”×1.5+“中”×1+“差”×(-0.5)】×50÷总有效得票数。
  (八)考察(12月16—29日)
  依据面试(40%)和民主测评(60%)的综合成绩,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人数原则,经党委讨论,确定考察对象名单,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。
考察实行预告。
  (九)决定任命(2005年1月1—15日)
  根据竞岗者的面试、民主测评和考察结果,由党委集体讨论干部的任用。任用名单予以公示。